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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承 诺 |
为落实“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保证公估服务质量,我们向社会公开承诺:
1、接到公估委托通知后,各营业部所在地,市区1小时内、市外24小时内派员赶赴公估现场进行公估工作,同时,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委托方负责该项委托的公估师姓名及其他有关事项。
2、 公估人员于现场查勘后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出具初步公估报告。
3、 特殊案例在接受委托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未结案的,每周向委托方书面通报赔案进展情况.
4、 我司公估人员于完成公估工作后7日内,向委托方出具最终公估报告。
5、 若委托方需要,我司可出具中英文公估报告。
6、严格保守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7、 对公估报告的客观性、公正性承担法律责任。
8、服务热线:0755-23963333随时接受客户的业务咨询和服务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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